侦察阶段
侦察阶段
侦查是相当重要的诉讼阶段,它与起诉、审判紧密联结。一旦被侦查,犯罪嫌疑人就可能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侦查过程中往往会涉及方方面面的诉讼问题,为保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避免非法讯问、超期羁押、物证搜查等现象,总结概括如下:
一、侦查概述
1、侦查的概述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被视为相当重要的诉讼阶段。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零六条第(1)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与起诉、审判紧密联结。对公诉案件而言,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和前提,侦查任务完成的程度极大地影响着公诉和审判的质量。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结论被审判机关认同的可能性很大。
2、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3、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4、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补充进行的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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