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律频道 >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冒充军人诈骗严重吗?

2020/6/8 16:35:48      点击:



问:上个月我姐夫被抓进新会区看守所了,他是冒充军人和一些女人聊天,骗了外省好几个地方的女人,有些还发生了关系。现在家里收到了一封刑事拘留通知书,我姐姐不知道怎么办,请问这个罪严重吗?


答:这种行为一般定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