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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

2017/10/18 15:40:05      点击:
中学生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
我的儿子16岁,在新会大泽读书,他和一个女同学发生了关系,女同学的家长报案说我儿子强奸,新会区大泽派出所的民警到学校捉了人,现在已经被关在新会看守所.


回复:

你好,根据刑法《236条》,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你儿子现在关在新会看守所,只是涉嫌犯罪,方便公安调查取证,暂时刑事拘留的。他和女同学认识,如果不是使用暴力残忍手段,只是一时冲动,如果女同学满了14岁,双方自愿,那就不是强奸。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发生关系的,那就是强奸罪,看能不能争取拿到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通过律师帮你们调解,争取取保候审或判缓刑的。